餐廳食品經營許可證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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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食品經營許可證代辦
一、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經營者照片6張;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二、說明:
1.申請人是指擬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2.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明應當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復制件應當由登記機關核對。
3.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毛筆認真填寫表格或簽字。
4.申請人身份證明是指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5.經營場所證明:申請人自有經營場所的,應提交房管部門出具的產權證明;租用他人的場所,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管部門的產權證明。以上沒有房管部門產權證明的,提交其他產權證明。在農村,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可提交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屬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外,還應提交下列材料:(1)《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2)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
6.申請人在填寫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中“組成形式”欄時,選擇個人經營的,在“個人經營”一欄內劃“√”。選擇家庭經營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家庭經營”一欄內簽字。
7.申請書中“住所”是指申請人的現住址。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中“住所”、“經營場所”欄時,應填寫所在市、縣、鄉(鎮)及村、街道門牌號碼。
8.領取執照人為申請人。